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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
 “十一”旅游黄金周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3]16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办好“十一”旅游黄金周,保证“健康、安全、秩序、质量”,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并要求各地把旅游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做好健康卫生保障工作,加强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统筹安排好值班工作。为落实我市“十一”旅游黄金周安全保障工作,赵公卿副市长已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门部署,市旅游局也作了相应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防范,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安全保障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旅游安全和健康卫生保障工作放在首位
  今年的“十一”旅游黄金周,是我国战胜“非典”后迎来的第一个旅游黄金周,也是人员流动频繁,城市居民出游规模较大的旅游黄金季节。切实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的旅游工作,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在“非典”过后的旅游需求,展示我国健康安全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推动旅游业的全面恢复与振兴,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旅游安全和健康卫生保障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把游客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交通工具、旅游设施、大众娱乐场所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不出安全事故。要做好旅游健康卫生保障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杜绝松劲侥幸心理,在吃住、购物、娱乐等旅游环节上,加强卫生安全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完善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全面消除旅游安全和卫生安全隐患,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市场秩序组织好“十一”旅游黄金周,做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
  二、针对重点环节,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消除旅游安全隐患
  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安全防范与安全管理。9月28日前,各地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对旅游汽车、游船、轮渡、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和游艺机设备,对攀岩、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大众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进行全面的拉网式安全排查。安全检查的重点区域在全市旅游景区(点)、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对“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各种节庆活动,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景区、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要做好供水供电检查、卫生检疫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旅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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