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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杭州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失效]

  (四)加大环境管理的投入。
  要坚决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加大对环境管理、城市管理相关行业专项经费和设施、设备、机具的投入,保证执法管理部门的装备、人员和工作、执法经费足额到位。
  (五)加大执法和监察力度。
  1、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动态申报登记工作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坚持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坚决纠正各类有法不依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向全社会通报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接受公众监督。
  2、要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纳入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按职责分工强化督查。市监察部门要对各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落实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监察,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并及时将监察情况报市政府。
  附件:1.杭州市重点大气污染源概况(略)
     2.杭州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名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2:      杭州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名单

  一、杭州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杨戌标
  副组长:孙振洲(市政府)
      何荣坤(市政府)
      俞宝祥(市监察局)
      陶柏文(市环保局)
  成 员:董建平(市计委)
      王大安(市经委)
      朱金坤(市建委)
      陈锦梅(市财政局)
      储根荣(市国土资源局)
      赵荣福(市城管执法局)
      徐文霞(市环保局)
      杨志毅(市广电集团)
      李建国(杭报集团)
      朱寅传(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
      陈红英(市城管办)
      吴声华(市法制办)
      张 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徐祖萼(上城区政府)
      傅力群(下城区政府)
      俞东来(拱墅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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