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府函[2003]168号 二00三年七月十四日)
依法行政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提高执法水平,实现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前提。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省政府决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找准问题
随着我国行政执法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省行政执法队伍发展较快,涉及公安、交通、财政、国安、司法、工商、税务、国土、物价、质监、建设、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药监、审计、文化等部门,有执法人员20多万。我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在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政务环境,推进我省跨越式发展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但是应当看到,行政执法队伍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离依法行政的要求以及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挟私报复;包庇、袒护、放纵违法行为,甚至充当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少数行政执法部门聘用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罚款打白条,罚没款不上缴,利用执法权力搞创收、以罚代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向执法人员和下属单位下达罚款指标,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损害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为民意识淡薄,廉政纪律松懈;二是个别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重执法、轻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手段软弱;三是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领导对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长期放松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对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只讲行政执法难、干部辛苦,不讲严格执法、严肃纪律,甚至对一些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袒护,监督惩处不力,迁就姑息过多。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如果不解决,群众的合法利益就得不到保障,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人们心目中的权威就会受到削弱,党和政府的形象就会受到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