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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中国航天科技
 集团公司总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3]26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局、总公司劳动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及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变更程序》的通知(京医保发[2001]1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医院等6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特此通知。
  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变更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变更名单


  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医院(七一一医院)(丰台区东高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变更为北京航天总医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总医院)(丰台区东高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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