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协调指导小组关于我省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函[2003]73号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
省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小组《关于我省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我省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省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指导小组 2003年5月27日)
我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政策,个面启动,配套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省进一步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围绕“三项改革”的总体目标,结合四川实际,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在改革的重点难点方面取得突破,促进我省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和运营体制改革。 加快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步伐,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思路,进行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公立医院投融资体制改革办法,探索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多种途径和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使医院运行机制更加科学和更有活力。进一步推进整合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工作,加快公立医院的结构调整和重组,提高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利用效率。
二、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共同发展。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卫生事业发展,研究相关政策、制定医疗市场准入标准,积极促进多种形式医疗机构的发展,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市场格局。加强卫生资源配置规划,鼓励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疗机构,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按照《四川省贯彻国家11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川卫办[2002]158号)要求,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发展目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同步发展。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卫生资源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开门办社区”,鼓励社会力量多方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落实和完善促进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强管理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到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方便的社区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