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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的通知

  (一)建设任务。《国家计划》要求我省实施淮河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示范工程5项,需投资4.7亿元。其中列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的项目4项,投资1.7亿元(具体项目见附表六)。
  (二)计划进度。调水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一期工程计划于2002年开始,到2005年结束;高邮市造纸厂黑液储备塘清淤计划于2004年开始,到2005年结束;大运河船舶石油污染综合整治计划于2003年开始,到2005年结束;江都垃圾填埋厂搬迁工程计划于2003年开始,到2004年结束;入海口滩涂湿地生态处理系统,2004年研究制定方案,2005年开工建设。
  (三)资金筹措。调水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投资1亿元,争取国家支持0.5亿元,其余地方自筹;高邮市造纸厂黑液储备塘清淤投资0.1亿元,争取国家补助0.05亿元,其余地方自筹;运河船舶石油污染综合整治投资0.4亿元,争取国家补助0.2亿元,其余地方自筹;江都垃圾填埋厂搬迁工程投资0.2亿元,争取国家补助0.075亿元,其余地方自筹;入海口滩涂湿地生态处理系统建设,争取国家补助0.5亿元,先建设新沂河入海口滩涂湿地工程,淮河入海水道滩涂湿地工程待“十五”以后再作安排。以上项目,省里尽可能给予适当补助。
  六、农业面源治理工程
  (一)建设任务。“十五”期间,我省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减少面源污染,并建设一批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和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沼气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开展各类生态示范区建设。
  (二)计划进度。要求2005年前,淮河流域建成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基地1563万亩,创绿色食品品牌202个,建设畜禽养殖沼气池1万个,建设20个村生活污水净化池,详见表3。3个地级市和一半以上的县(市)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省生态农业示范县(市)。

  表3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和
         畜禽养殖污沼气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池建设计划

┌────┬──────┬─────┬─────┬───────┬───────┐
│  市别│ 无公害食品│ 绿色食品│ 有机食品│畜禽养殖沼气池│生活污水净化池│
│    │  (万亩) │  (个) │ (万亩) │  (个)   │  (村)   │
├────┼──────┼─────┼─────┼───────┼───────┤
│  徐州│  357   │  24  │  6   │  1000   │  2     │
├────┼──────┼─────┼─────┼───────┼───────┤
│  南通│  40   │  21  │  5   │  1000   │  2     │
├────┼──────┼─────┼─────┼───────┼───────┤
│ 连云港│  160   │  12  │  6   │  2000   │  2     │
├────┼──────┼─────┼─────┼───────┼───────┤
│  淮安│  252   │  22  │  8   │  2000   │  4     │
├────┼──────┼─────┼─────┼───────┼───────┤
│  盐城│  336   │  61  │  10  │  1000   │  2     │
├────┼──────┼─────┼─────┼───────┼───────┤
│  扬州│  98   │  30  │  6   │  1000   │  2     │
├────┼──────┼─────┼─────┼───────┼───────┤
│  泰州│  85   │  24  │  1   │  1000   │  4     │
├────┼──────┼─────┼─────┼───────┼───────┤
│  宿迁│  188   │  8   │  5   │  1000   │  2     │
└────┴──────┴─────┴─────┴───────┴───────┘

  (三)资金筹措。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资金以地方自筹为主,争取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补助1.2亿元,省里适当补助。
  七、饮水工程
  (一)饮用水源水质保护。
  1、任务要求。加大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制定可行的水源保护方案和取水口水质保护应急方案,确保取水水质符合标准。
  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医药、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等污染水环境的项目;禁止向水体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船舶垃圾;禁止将畜禽养殖场的粪便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将船舶的残油、废油排入水体;禁止在水体洗涤装贮过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船只和容器,以及污染水体的回收废旧物品。
  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设排污口,已有的排污口要限期拆迁;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从事人工养殖、捕捞;严禁游泳和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2、计划安排。我省淮河流域饮用水源地已有一定的保护措施,“十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2003年制定水源保护应急方案,包括水源地清淤和制定水源地水生态系统恢复工程方案等。2004年完成水源地整治,开始实施水源地水生态系统恢复工程。2004—2005年水源地初步形成良性生态系统。
  3、资金筹措。共需投资0.3亿元,由地方自筹。
  (二)饮水工程。
  1、建设任务。解决淮河流域受客水污染地区 58万人口饮用水困难,总投资0.52亿元。
  2、计划进度。2003年新增受益人口19万人,2004年新增受益人口19万人,2005年新增受益人口20万人。
  3、资金筹措。申请国家补助0.2亿元,省农村改水专项资金适当补助,其余由市县配套和群众自筹。
  八、强化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一)建设任务。《国家计划》要求淮河流域重点工业企业应尽快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实施动态监测。在省界断面和淮河干流主要监测断面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站。
  加强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及信息能力建设。
  对淮河流域水环境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方面,对淮河流域水污染物构成及负荷进行全面调查,逐步实行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通过完善淮河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技术支持系统,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监控、统计等工作。建立淮河流域建设项目排放总量审批制度,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断面(点)的定期考核和公布制度,确保淮河流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如期实现和水体水质持续改善。
  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建设7个重点断面自动监测站,实施远程控制,建设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自动监测控制中心。投入0.244亿元(具体项目见附表七)。
  (二)计划进度。2003年建设4座自动监测站,2004年再建设3座自动监测站,2005年底前完成连接光缆和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自动监测控制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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