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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老年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1、坚持老年教育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把发展老年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老年教育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增长挂钩的调节机制。
  2、坚持公益性。实行政府主导与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相结合,发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
  3、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主。以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重点,积极扩大老年教育的普及面,同时,积极发展高层次老年教育。
  4、坚持发展与创新。理顺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激活老年教育机制,完善老年教育法制,适应先进文化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更新老年教育的课程内容和教学手段。
  5、坚持城乡一体发展。加快发展郊区老年教育,适应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的发展要求。
  (三)主要目标
  1、老年教育的覆盖面有较大的发展。让所有有学习能力的老年人获得相应的学习机会。“十五”期末,老年人参加各级各类老年学校学习的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4%,力争达到15%;60%以上的老年人参加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等活动。
  2、老年教育办学网络进一步健全。“十五”期间,做到每个区县都有老年大学,全市所有街道、乡镇都建立老年学校(可依托社区学校或成人学校),市区所有街道的居委都建立老年学校分校(办学点),郊区60%的村要建立老年学校分校(办学点)。市、区县的群艺馆、文化馆(艺术中心、艺术指导中心)都要建立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有条件的街道、乡镇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要开办特色老年教育项目。
  3、运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开展老年教育有较大突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积极开展老年教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有较强的课程开发能力的远程老年教育体系,大力提高老年教育的现代化水平。
  4、在老年学校的规范化建设上有较大进步。各级各类老年学校要有基本的办学条件,适合老年人学习的教育内容,健全的管理制度,做到有领导、有经费、有阵地、有队伍、有效益。
  5、在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和科学实验上有较大提高。要针对老年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性研究。“十五”期间,产生一批在本市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老年教育研究成果。
  三、进一步落实发展老年教育的各项措施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老年教育工作管理体制。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老年教育实行政府主管、分级管理、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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