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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的通知[失效]

  我们的服务理念是“以纳税人为中心”,并以良好的素质和作风保证这一理念的实现。
  四、承诺
  (一)信息服务承诺
  1.在我们的网站(www.tax861.gov.cn)上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收信息;
  2.免费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税法宣传资料;
  3.通过电子触摸屏、语音电话等多种形式向您提供涉税信息。
  (二)咨询服务承诺
  1.对您的电话咨询,我们将即时答复或转办相关负责人员;
  2.对您到税务机关咨询,我们将即时回答或指引至相关部门;
  3.对您的书面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4.对您的网上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三)办税服务承诺
  1.税务登记服务承诺
  (1)对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2)对您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对您申请停业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对您申请复业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2.发票办理服务承诺
  (1)对您申请购领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2)对您申请自印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3)对您申请代开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4)对您申办发票兑奖,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3.纳税申报服务承诺
  (1)对您在法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申报,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2)对您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延期申报,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减、免、缓、退税服务承诺
  (1)对您按照规定申请减、免税,一般情况下,由区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从受理之日起,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30个工作日内审批;数额较大、情况复杂的,40个工作日内审批;需要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的,我们将在审批时限内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2)对您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纳税款,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20日内审批;
  (3)对您多缴税款申请退税,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接到您的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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