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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承诺的公告(2010)(发布日期:2010年9月15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日)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的通知
 (京地税纳[2003]499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纳税人和促进首都经济的发展,打造北京地税一流服务品牌,市局在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纳税服务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以下简称《承诺》)。这是我局按照税收“四观”的管理理念,与时俱进推出的纳税服务重大举措,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向社会公布的郑重承诺。通过在全系统推行《承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地税系统行风建设,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承诺》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承诺》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工作查找差距,教育和激励本部门的干部自觉履行承诺,树立地税机关诚信守约的良好形象。
  二、各局要把推行《承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组织实施。同时,建立畅通的监督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三、市局将对各单位推行《承诺》工作及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00三年九月三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尊敬的纳税人,为了向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我们做出以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目标
  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
  二、使命
  (一)诚实公正地履行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
  (二)为纳税人提供“热情、周到、规范”的纳税服务;
  (三)以高效率、低成本的方式征收税款;
  (四)通过严谨的执法、教育及宣传,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
  (五)培训我们的税务干部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礼仪风范。
  三、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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