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采取随机抽查与专项抽查的方式,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全力完成2003年全年8100件药品抽验、4900件药品基础测试和330件医疗器械抽验任务,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报。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实施动态监测。坚持市场巡查制度,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
(四)推广现代流通方式,提高市场集约化程度
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集约化程度;鼓励药品连锁门店进社区、进农村,推进覆盖城市、辐射农村的药品供应网点和三级监管网络建设。2003年内要做好国家局部署的我市农村药品监督供应网络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市10个远郊区县完成“镇镇有药店、村村建药点”的目标。
(五)完善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和认证体系。要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彻查大案要案,坚决取缔制售假劣药品窝点。在查办制售假劣药品违法案件中,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和配合,及时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药品安全的特点,研究提出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预防和应对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监测网络建设,健全信息分析、筛选、评估制度。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
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药品行业的特点,研究制定统一的信用标准,实现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信誉评估体系。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及其产品实施重点监控,其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公示社会,起到警示和惩戒的作用。
(八)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药学会、医药行业协会和执业药师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强化企业自律意识。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宣传报道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管中的好典型,对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各处室、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和市政府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意义,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出发,讲大局、讲责任、讲效率地做好药品监管工作,要认认真真地做几件实实在在、利在群众的好事。
(二)各分局要按照国家局制定的《
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和市局制订的《药品质量保障工程》的总体要求,结合辖区内的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要注意协调好落实药品放心工程和药品质量保障工程各项任务与目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