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治安防范。在全区高速公路开展以“打击抢劫、打击盗窃”、“整治超速超载、整治乱停乱放”、“防范交通事故、防范治安刑事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双打双整双防”行动,加强电子监控和治安岗点建设,落实“双车双岗”勤务制度,提高对路面交通治安动态的管控能力。要建立恶劣气候信息通报制度,一旦出现妨碍车辆安全通行的恶劣气候,要及时采取并发布交通诱导和交通管制信息、限速行驶、间隔放行、限制部分车型的车辆通行、带路压速等必要的安全措施,封闭高速公路时,应利用道路信息显示屏、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准确发布封路和交通分流信息,防止出现严重堵塞,有效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
(6)切实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方式,增强宣传工作效果。要依托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员联合会的作用,组织对辖区所有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教育,增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提高在各种复杂气候、道路条件下的驾驶技能,有效减少驾驶员交通违章和事故。所有驾驶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年审。同时,要根据各类不同群体的需要,制作、发放《驾驶员安全行车须知》、《公民交通安全守则》、《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选编》等一批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宣传统编材料,帮助群众真正学会安全行车走路的方法。
2.交通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对道路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整改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施划公路标志标线,设置交通安全设施。
(2)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督促检查,把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法人,把交通安全措施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落实到车到驾驶员,督促长途客车站和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驾驶员日常教育、每日车况安全检查、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禁止疲劳驾驶、超载、带故障等违章车辆出站上路行驶。
(3)严格客运线路审批,对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行车条件的道路不安排客运线路,坚决取缔非法客运车辆。要加强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审核,禁止不合格车辆和驾驶员参加营运。要积极发展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县乡公路客运市场,用适用的客运汽车取代非客运车载客。要加强对挂靠在运输单位的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对挂靠车辆进行临时检验,组织车主、业主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因疏于管理造成挂靠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挂靠单位法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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