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关于辽宁省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3]5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地震局《关于辽宁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辽宁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
我省是地震灾害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为了适应省内外大地震灾害现场紧急救助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本着“一队多用、资源共享、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由省消防局、省地震局、省卫生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民防办有关部门组成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突击力强,能随时执行地震紧急救援任务的辽宁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其组建方案如下:
一、队伍名称。组成及规模
队伍名称:辽宁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以下简称:辽宁地震救援队)。
组成及规模:辽宁地震救援队由省消防局沈阳市消防特勤大队、部分地震技术人员、急救医疗人员、工程、危险品技术人员、通信技术人员等组成。所有人员的原任务、隶属关系不变。总人数控制在140人左右。
辽宁地震救援队设正、副队长各1人。救援队设3个组、3个分队。3个组为地震专家组、通信保障组、医疗救护组。3个分队为搜索分队、救援分队、化救分队。
救援队3个组的具体职责为:
地震专家组:由省地震局负责组建。设正、副组长各1人;地震技术人员14人。其职责是:地震现场震情监测和震后趋势判定,开展灾情调查与评估、房屋抗震性能鉴定,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通信保障组:由省通信管理局组建。设正、副组长各1人;通信技术人员(兼司机、通信员)6人。其职责是:在地震现场保障救援队长对各分队的指挥、分队内部的指挥、现场指挥部对外联络通信,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无阻。
医疗救护组:由省卫生厅负责组建。设正、副组长各1人;医疗卫生人员6人。其职责是:在救援现场,“第一时间”内,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现场救护治疗,并对救援队员的伤病进行急救与医疗。
救援队的3个分队的职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