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

  (七)加大对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继续坚持“龙头企业要增多、做大、盘强、利农”的总体原则,把培育、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深入推进“百万工程”的关键环节来抓,增强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通过招引、联合、嫁接等途径,尽快壮大骨干龙头企业群体。以加快培育一批现代企业和高素质的农业企业家队伍为重点,鼓励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推进科技进步的主体作用,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施装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提高龙头企业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市级龙头企业和“百万工程”依托骨干企业的动态管理,增强龙头企业队伍的发展活力。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接机制,扩大农民分享加工、流通环节收益的份额。
  (八)大力扶持乡镇企业发展。支持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体制创新,引导乡镇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增强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加大对规模以上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支持力度,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城镇、尤其是45个中心镇和103个“百镇工程”入选镇及特色工业园区集中。
  五、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对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
  (九)增强农产品市场的服务功能。要多渠道增加投入,重点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收集发布、质量安全检测、电子结算和场地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支持50户农业产业化出口重点企业尽快完成网站建设,扶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配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和规范市场主体,改进交易方式,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依法规范和整顿农产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
  (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要立足于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尽快改变多数农产品无标生产、无标流通、无标上市的状况。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各项服务。逐步建立重要农产品、重要生产资料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十一)加强对农民增收的引导和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从直接干预农业生产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强化宏观管理,加强对农民增收的引导和服务。抓紧实施“金农工程”,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发展生产、调整结构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加快发展符合自愿、民主原则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