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四)完善市场体系。一是促进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和完善。加快农业生产要素交易市场的建设,促进生产要素的市场配置。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基础上,切实制定有利于山地、水面、果园等农业生产要素流转的政策,推进农业规模经营。二是切实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充分调动农户、龙头企业和社区的积极性,走“小规模、大群体”的路子,不断增强经济实力。政府各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引导龙头企业通过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同时,鼓励农户签订产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同时,鼓励农户以土地、劳力入股等方面,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三是引进现代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发展农产品配送和连锁经营,放手发展中介组织、合作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形成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五)加快结构调整。在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中,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农产品加工标准化、优质化的要求,调整和优化农产品生产结构。各地要树立“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的思路,集中优势资源和生产要素,大力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的产业或产业带,实现工厂化加工、规模化生产,形成一批“赣”牌特色农产品,以特色占领市场。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按照《江西省农业产业化化经营省级龙头企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的五项要求(即带动力强、辐射面宽、发展潜力大、受益农户多、能起龙头带动作用),建立起省、市区市、县三级农产品加工业扶持体系,集中力量扶持100多家市场知名度较高,享有较好声誉的龙头企业,力争这100家企业到2010年销售收达到500亿元以上,年交易额300亿元以上,利税50亿元以上,带动农户达到全省三分之一左右。
  (六)建立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和完善技术推广、良种繁育、职业培训、农产品检测、中介服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品牌农产品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重点加快完善我省农产品信息网络,拓宽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渠道,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改革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走农业技术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路子,逐步建立起多种所有制并存、机制灵活高效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财政部门、税务部门要在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二是要积极引进和采用国际标准,重点推广国家、行业和我省现有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操作规程,加强地方标准的制定,尽快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相应地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产品加工包装标准、产品储运标准、动植物检疫标准、检验检测方法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健全我省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标识制度;三是健全质量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检验检测手段,加强对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测和检查,完善有关法规,并严格执法;四是加大帮扶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在注册商标、申报品牌、保护名牌等方面予以支持;各级政府要通过组织形式多关的名优农产品展销、订货、招商等活动,扩大江西农产品的知名度。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