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

  19.加大财政扶持出口的力度。进一步扩大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来源,省外经贸厅厅属外贸公司和省工贸进出口公司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安排支出预算,列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从2003年起,省财政连续3年每年再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省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一是对省属出口企业出口本省产品,以企业上一年出口创汇额为基数,基数内每美元给予1.5分钱人民币贴息,其中机电产品贴息2分钱人民币;超基数部分每美元给予3分钱人民币贴息,其中机电产品贴息4分钱人民币。二是对省属企业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给予贴息,贴息比例为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三是用于中小企业出口信用担保。省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外经贸厅制定。各设区市也要根据情况建立市级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用于扶持本市外贸出口。
  20.加强银贸、税贸协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全面推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托管贷款金额为应退未退税款的70%—100%,商业银行向出口企业发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后,即相应增加贷款授信额度。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用于企业出口创汇,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税务部门要确保企业出口退税专用账户的唯一性,并及时向银行反馈应退未退税额查询回执。各商业银行对外贸企业有市场、有效益的出口业务所需流动资金要继续给予打包贷款、封闭贷款,并积极向二级分行延伸和推广。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外经贸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材料要随到随稽核;国税部门对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材料即送即审。在国家退税指标下达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指标分配下达给各设区市,一周内将退税款退给出口企业。
  21.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要充分利用已逐步形成规模的东亚、南亚、中东、非洲等传统市场,扩大我省有比较优势的建筑、水利、水电、农田整治、地质勘察等行业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积极稳妥地开拓东欧、南美和南太平洋诸国新市场,拓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新领域。要建立出国劳务技能培训基地,努力提高劳务人员技能与综合素质。
  四、凝聚合力,优化环境,努力形成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优势
  22.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条件。省外经贸厅要根据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状况及趋势,制定全省口岸发展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口岸投资,完善口岸功能。省各有关口岸单位年内要完成南昌航空口岸对外籍飞机开放的各项设施建设及验收工作,积极开辟国际航路和航线,增开国外、境外航班。今明两年要抓紧景德镇海关、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办事处的建成并开关;抓紧新余出入境检验检疫办事处的建设,争取国家批准设立龙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办事处;争取国家批准设立新余、上饶海关和龙南海关办事处并建设开关;南昌市和赣州市政府要加快启动南昌大型公共保税仓库和赣州保税仓库的建设;抓紧南昌集装箱货运新码头的建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