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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3]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口岸大通关建设,是我市建设大港口,发展大产业,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贸易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是实施口岸大通关建设三年新突破的关键之年,必须认清新形势,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继续花大力气实施好第三轮口岸大通关建设。
  一、主要工作目标
  坚持“四个明显”(即口岸环境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通关速度明显加快、综合费用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贯彻“突破中间,带动两翼”的整体推进方针,以建设一流口岸为目标,以提高效率、加快通关速度为根本出发点,依靠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宣传创新,力求在思想认识更深、工作机构更强、建设目标更准、通关效率更高上有新的突破,确保新一轮大通关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003年宁波口岸大通关效率目标要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口岸的水平。海运进出口集装箱货物通关提、发货在24小时内完成,即:海运进出口货物,凡符合按照“提前报检、提前报关、实货放行”模式办理通关提货手续,客户有快速通关需求,单证准确完备、手续齐全,货物属非查验、非征税的,通关提发货可在24小时内完成;一般货物通关提发货时间平均不超过:进口96小时,出口48小时。空运进出口货物“沪甬直通车”通关提、发货10小时完成。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第三轮大通关建设的主要任务归纳为5个方面15项工作。
  (一)科技创新,推进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加强部门协作,加快推进口岸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年底实现试运行。(责任单位:市计委、市信息办、市口岸办、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宁波港务局)
  2.实施港口集装箱管理系统的技术改造,运用分类直装直卸等作业方式,提高港口装卸、移箱效率,年内确定改造方案。(责任单位:宁波港务局、宁波海关、宁波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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