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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移民办关于滩坑水电站库区农村移民安置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6.积极开展生产和生活帮扶工作。各安置镇(乡、街道)、行政村实行党员干部联户制度,从多方面帮助移民尽快融入当地社会。
  (五)检查验收阶段
  1.检查验收移民安置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处理未尽事宜,巩固前阶段工作成果。
  2.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3.整理资料,建立档案。
  三、首批移民安置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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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工作内容                 │  工作起止时间 │
│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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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对移民安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贯穿整个移民安置│
│  │                                │工作      │
│  ├────────────────────────────────┼────────┤
│  │安置地县(市)、区、镇(乡、街道)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机构、编制和经费│2003年6月初—6月│
│  │。                               │底       │
│  ├────────────────────────────────┼────────┤
│  │安置地县(市)、区、镇(乡、街道)召开移民安置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责任│6月初—7月中旬 │
│准备│书。                              │        │
│工作├────────────────────────────────┤        │
│阶段│安置地县(市)、区出台移民安置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各县(市)、区在出│        │
│  │台配套措施前须交市移民办审核,以保持政策口径的统一。      │        │
│  ├────────────────────────────────┼────────┤
│  │安置地县(市)、区做好移民安置规划方案编制工作,规划编制方案必须:│6月初—8月底  │
│  │①落实到村、组;②按村镇规划落实移民建房点;③落实土地承包方案,│        │
│  │并列出每个安置镇(乡、街道)、村自然条件、土地容量、人均经济收入、│        │
│  │人均所有者权益、交通状况等有关详细资料,市移民办按照相关政策规定│        │
│  │对每个安置规划点进行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并交省移民办备案。  │        │
│  ├────────────────────────────────┼────────┤
│  │安置地县(市)、区编写介绍当地风土人情的基础资料。        │7月初—8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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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定点定位工作。就移民安置点、安置方案与迁出地政府共同协商,达│9月初—9月底  │
│  │成共识。                            │        │
│  ├────────────────────────────────┼────────┤
│  │安置地县(市)、区提供可选择的房屋建筑施工队以及可以出售的闲置房房│10月初—10月底 │
│  │源信息,建设部门为移民设计大、中、小三套建房套型图纸,并拟出一个│        │
│  │按图施工的合理建筑底价,供移民选择参考。            │        │
│  ├────────────────────────────────┼────────┤
│  │根据迁出地政府提供的移民安置花名册,做好迁出地移民户主的考察接待│11月初—11月底 │
│对接│工作,没有特殊情况,一次对接成功,对接时确定移民建房点、建(购)房│        │
│阶段│形式、以及承包土地的位置,对接后移民户主与安置村和建筑施工单位分│        │
│  │别签定安置和建房协议,购买闲置房的签定购房协议。        │        │
│  ├────────────────────────────────┼────────┤
│  │安置地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迁出地逐户核对、查实,对移民对│12月初—2004年1 │
│  │象进行资格审查。                        │月初      │
│  ├────────────────────────────────┼────────┤
│  │迁出地县级政府与安置地县级政府签定《滩坑水电站库区农村移民出市外│1月中上旬    │
│  │迁安置协议》。                         │        │
│  ├────────────────────────────────┼────────┤
│  │安置村做好已签定建房协议移民建房点“三通一平”工作,为移民建房做│1月中旬—2月底 │
│  │好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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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地县(市)、区成立建房质量监督小组,对移民建房的质量和进度进行│3月初—6月底  │
│建房│监督;各安置镇(乡、街道)要落实专人帮助移民做好建房过程中的各项服│        │
│阶段│务工作。                            │        │
│  ├────────────────────────────────┤        │
│  │在移民建房时,安置地县(市)、区政府须帮助移民安排好基本生活,落实│        │
│  │临时住房,为移民自主建房提供方便。               │        │
│  ├────────────────────────────────┤        │
│  │完成移民建房或购房,结清建购房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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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地县(市)、区与对应的迁出地县级政府就移民的搬迁时间、搬迁计划│7月初—7月底  │
│  │、交接地点、方法等具体事宜共同协商研究并确定。         │        │
│  ├────────────────────────────────┤        │
│  │办妥移民外迁的一切手续。                    │        │
│  ├────────────────────────────────┼────────┤
│搬迁│组织接收移民。安置地县(市)、区要为移民的顺利迁入提供方便,举行 │8月中旬     │
│安置│交接与欢迎仪式,并负责将移民及物资从交接点安全运送到各个安置点。│        │
│  ├────────────────────────────────┼────────┤
│阶段│落实移民的户籍变迁、土地承包、社会福利、子女入学等工作,及时颁发│8月中旬—8月底 │
│  │户口簿、身份证、宅基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       │        │
│  ├────────────────────────────────┼────────┤
│  │安置地县(市)、区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重点抓好移民安置后的就业│8月底—11月底  │
│  │、生产技能、语言风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乡规民约等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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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检查验收移民安置各项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各项政策的到位情况,处理未尽│9月初—10月底  │
│验收│事宜,巩固前阶段工作成果。                   │        │
│阶段├────────────────────────────────┼────────┤
│  │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11月初—11月底 │
│  ├────────────────────────────────┤        │
│  │整理资料,建立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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