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1.容纳3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0K厅、游乐场、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容纳3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容纳3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学生公寓、健身房、医院的病房楼;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人、幼儿、学生、住院患者、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宽度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商住楼经营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和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特别是在营业期间将安全疏散门上锁或设置防火卷帘阻隔疏散通道畅通的。
在人员密集场所常闭防火门上,应当张贴常闭防火门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语;在公众聚集场所应当采用多媒体、广播、书面等宣传方式,告知顾客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线,并形成制度。
三、专项治理的组织及实施
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组织部署、自查整改、检查验收、抽查监督和工作总结5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
各地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自查整改。
各市要向社会公告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并组织本辖区内各治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自查整改结束后,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当地教育、卫生、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商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向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公共娱乐场所要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旅游定点的宾馆、饭店要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营业性餐馆、旅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等单位要向当地专项治理办公室写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三)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