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建设一门式上海知识产权网站。网站要提供国际、国内最新的知识产权信息和构建快速、便捷的服务窗口,实现网上知识产权政务公开、业务受理、检索查询、咨询服务等多项功能,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信息和网上办事的需求。
16、组建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一批高层次的专家队伍,高起点地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和公共政策研究。充分利用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的力量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形成全市社会化的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和研究网络。组织举办有国际影响的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学术交流,以及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外研究机构的合作和交流,提高本市知识产权研究和工作水平。
五、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拓展知识产权服务市场
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是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建设。要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专业服务的市场化和国际化步伐,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便捷、准确、规范和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
17、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功能。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版权局等部门要强化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为全社会提供专利、商标、版权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检索、咨询、中介、培训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18、开放知识产权服务市场。按照WTO服务贸易市场准入进程,适时、适度开放本市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吸引国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沪参与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市场竞争,引进国外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鼓励发展合伙制、有限责任制等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支持成立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并规范各种知识产权服务活动。重点培育若干个专业化、多功能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19、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帮助各行业协会密切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发展的新动向,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向相关企事业单位发布知识产权保护预警信息,指导企业积极主动地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并及时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和突发事件。
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创新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
协同有力的工作机制是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开创本市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20、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统一领导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宏观协调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特点,制定相应措施和工作方案,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宣传、综合执法、人才培养等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