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加大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力度。市知识产权管理等部门要制订专项计划,在全体市民中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法制教育。要通过工作报道、案例分析、公益广告等形式,做好知识产权的宣传工作,增强市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树立上海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国际形象。
11、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要在规范日常监督、实施长效管理的同时,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从严查处重复性、群体性的违法案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信息通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定期组织全市性知识产权执法检查行动,联手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统一行动,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市场环境。要形成各区县协同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并建立跨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网。
12、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制订推进计划,支持和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保护、调解等活动,增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协调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联合抗衡功能。行业协会要协助会员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制度,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督促会员单位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13、大力推进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要抓紧研究制订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规定,掌握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使2010年世博会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典范。
四、建设信息服务共享平台,构筑知识产权研究高地
知识产权信息的有效利用和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是创造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基础,是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水平的重要途径。加快构筑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多层次的研究和合作交流,是完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的有效支撑手段。
14、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信息系统。要建设本市知识产权信息化工程,整合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形成一个集专利、商标、版权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针对本市的重大科研领域、重大工程及重点产业,建设一批共享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并开发专用软件,为企业制订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