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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3年-2005年)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
  到2005年,本市公共卫生体系要初步建成七个系统:
  (一)应急控制系统
  公共卫生应急控制系统是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平战结合的指挥控制系统,有三个结口对外连接:对上与城市应急指挥中心,即市级决策指挥机构连接;对下作为卫生系统的指挥中心,平时做好预案编制和演练,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调动全市卫生资源,及时组织现场处置和医疗救治;横向与多重社会支持保障相衔接。
  (二)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包括一个平台、两级网络、六个数据库、七个应用系统。根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突出建设全市疫情信息网络,建立起具有一流水平,功能完善,网路畅通,反应灵敏的市、区公共卫生分级管理系统,覆盖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三大系统,向下延伸到社区、镇、村。平时为本市的公共卫生管理和医疗服务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保障;紧急状态时,便捷地转为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持系统。信息系统建设主要依托社会公共信息平台和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现有的内部信息网络。
  (三)预防控制系统
  预防控制系统的主干包括市CDC、各区县CDC和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市CDC负责全市人群公共卫生危险因素的监测和疾病预防控制,包括为公共卫生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方案,开发公共卫生适宜技术,对区县CDC进行业务指导和开展公共卫生科学研究。区县CDC在市CDC指导下,实施危险因素监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疾病预防控制措施、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地段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转制,形成全市的社区疾病控制网络。要实现专业与社会相结合,注重依靠各级政府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落实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疾病防治工作。建设的重点是加强系统的监测、预警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和控病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医疗救治系统
  该系统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市、区传染病定点医院;二是综合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科;三是城市医疗急救机构;四是应对除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生物、化学、职业中毒、食物中毒、意外伤害、核辐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机构。要完善原有的卫生体系,初步建成与亚洲一流医疗中心城市要求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系统,为各种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及时、可靠的医疗救治保障。
  (五)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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