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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省委发[2003]34号 2003年4月1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开创全省农村卫生工作新局面,结合我省实际,现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结合省情,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整体提高我省农村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是:根据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总体要求,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符合甘肃实际的农村卫生服务新体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基本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农村卫生事业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全面落实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目标
  3.全面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农村经济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根据《甘肃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2—2010年)》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专项经费,保证初级卫生保健经费支出与财政经常性支出同比例增长。坚持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采取一切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
  4.明确农村公共卫生责任。各级政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以县(市、区)为主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承担起全面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卫生执法和监管力度。
  5.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集中力量控制一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提高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到2010年,农村地区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95%以上的县(市、区)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75%的乡镇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鼠疫疫情监测,严防发生人间鼠疫;95%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全省中度以上氟病区完成改水;认真落实补硒、改水、改灶、换粮、移民、退耕还林还草等综合防治措施,使大骨节病、克山病等地方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寄生虫病得到有效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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