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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和防病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救灾和防病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3]4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6月下旬以来,我省一些地方特别是淮河流域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一手抓防汛抗洪,一手抓救灾和疫病防治”,基本保证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医,未发生大的疫病流行。但最近在督查中发现,救灾防病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地区重防汛、轻救灾、轻防病,对救灾防病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二是少数地方救灾款物未能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一些内涝区和行蓄洪区群众生活比较困难,药品短缺问题十分严重;三是灾区部分居民临时安置点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存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和流行的隐患。为切实做好当前灾民生活安置和灾区卫生防病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当前灾民生活安置和灾区卫生防病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各地要按照全省生产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救灾防病工作全局,健全救灾防病工作领导机制,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人民至上,认真落实各项责任和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综合治理,认真制定组织实施救灾和防病工作方案、预案,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救灾和防病工作。
  二、坚持内涝区和行蓄洪区救灾并重,一户一户地搞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确保无一遗漏。当务之急,要及时了解转移安置灾民和被水围困群众的基本情况,随时掌握受灾五保户、病残户、优抚对象、房屋全倒户、家财冲光户等特困户的生活状况,设身处地、带着感情帮助解决吃饭、饮水、住所、医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救助好老人、妇女和儿童。要特别重视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做好灾民安置点治安防范和路边安置点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完善基层发放程序。救灾款物管理一定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挪作他用;安排灾民生活,要有长远打算,以一天一斤粮食为原则,严格口粮救济标准;基层发放救灾款物,要经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布,造册建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组织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督察审计,保证救灾款物和捐赠款物全部用于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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