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及市、县城区职业学校要加快校园信息网建设,力争三年内实现“校校通”。结合重点学校、重点专业、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教学及职教科研工作的结合。要引进或组织开发公共课程、实用技术、仿真技能训练和师资培训等方面的软件或系统,加快职教网站建设。建立资源信息库,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重视和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
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要以服务农村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目标,构建 和完善农村劳动者教育培训体系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建立健全农科教结合的良性运行机制,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各级农科教部门要充分依靠农村职业学校,统筹安排培训经费、培训项目、培训计划,把农村职业学校作为农科教结合项目引进与开发、科技示范与推广及人才培养的基地。要进一步抓好省级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县)的试点和建设工作。
以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为龙头,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建立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式的成人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把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办成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扶贫开发服务的基地。
加强城乡职业学校联合办学。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省辖市市区职业学校要与农村职业学校建立合作办学关系,充分利用城市职业学校在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实现城乡职业学校的共同发展。
农村职业学校要积极面向市场,加强与省内外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联系与合作,大力开展面向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短期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要加强与企业、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单位的合作,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学校、公司、农户结合,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行“绿色证书”教育,培养一大批科技示范户和致富带头人。
六、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紧密结合
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凡技术含量较高以及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业(工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在职业介绍、企业招工和私营、个体工商登记等环节严格把关,执行劳动者凭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上岗的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对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应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劳动保障、人事、工商管理等部门要建立投诉、举报、年检制度,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限期纠正,限期培训;对拒不履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要依法处罚。
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凡国家已经开设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工种),职业学校举办此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在学生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都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学生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也要优先录用取得“双证”的职业学校毕业生。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开设的主体专业,经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经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考试,并免试部分科目。劳动保障、人事或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和利用职业学校的优势,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