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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的意见

  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依照我国法律和办学资格要求,选择国(境)外信誉好、质量高、实力强的职业学校、企业或培训机构,与我省合作举办高水平的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引进先进的课程体系、教材和职业资格的认证教育,学习先进的教学和管理方法。有计划选送一批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国(境)外进修和培训,聘请或邀请国(境)外职教专家来皖工作。积极开展劳务输出人员的培训,努力拓展 我省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国(境)外就业市场。
  四、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注重文化基础、职业能力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岗位变化能力,为受教育者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探索和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培养与培训并举,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把职业学校办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中心。实行灵活的弹性学制和多种学习方式,允许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调整专业设置,改革课程内容。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开展市场调查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根据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及时改造和调整专业,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改革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开发和编写反映先进适用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与职业岗位联系紧密的课程和教材。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学活动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技术开发推广、企业经营管理的紧密结合,突出实践教学。各市要依托部分条件较好的职业学校重点建设若干个技术含量较高的实习实训基地,并形成资源共享的实习实训中心。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要依托有关高校建设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开展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训。鼓励、支持教师在职攻读相关专业学位,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教学水平和相关学历层次。鼓励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除具有教师资格以外,应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和管理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聘任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完善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改进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的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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