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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粮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意见的通知[失效]

  7.采取企业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富余职工分流再就业和安置工作,确保职工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和经济补偿金足额兑付。资金主要来源:一是资产变现收入;二是土地出让收益;三是企业原有积累;四是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五是从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中安排;六是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四、切实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扭亏增盈
  (十四)国有粮食企业要高度重视扭亏增盈工作,通过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扩大粮食销售,降低经营管理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严禁再发生新的亏损挂帐。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挂帐进行认真审核,凡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新的亏损挂帐的,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切实改善和加强企业资金管理,及时回笼销售货款,足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杜绝挤占挪用。改进资金结算,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有效防止呆帐、坏帐损失,严禁强迫国有粮食企业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借款和贷款担保。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坚决制止任意改变核算办法的行为,禁止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和虚列补贴收入。加强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完善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约束机制。
  (十五)切实做好库存粮油的推陈储新工作,减少粮油陈化损失。承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油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轮换,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对商品粮要建立有效的推陈储新机制,防止出现新的粮食陈化,确保库存粮食的品质;要合理使用粮食风险基金,鼓励粮食企业扩大销售;要抓住有利时机,扩大粮食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对现有库存中的陈化粮要按规定的办法进行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标准及时准确地报告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轮检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和数字,对于迟报、瞒报、假报情况和数字的要严肃查处,认真纠正。
  (十六)搞好企业发展战略研究,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粮食企业要适应市场需要,制定和实施明确的发展战略、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要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制度,提高企业决策水平。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率先实行企业各业务环节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引导企业学习、借鉴国内外企业管理的先进经验、方法和手段,实现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五、认真落实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政策,创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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