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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黔府发[2003]2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我省“菜篮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提高“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我省新阶段“菜篮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目标任务
  自1987年国务院提出实施“菜篮子”工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省各地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全省“菜篮子”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基本结束了“菜篮子”长期短缺的历史,产品总量不断扩大,品种日益丰富,市场购销两旺。但由于种种原因,我省“菜篮子”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菜篮子”商品基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投入不足,发展缓慢;产业化发展速度较慢,品牌产品少,规模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不强;“菜篮子”产品结构不合理,品种和质量不能适应多样化、优质化的消费需求;“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问题比较突出,质量标准与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落后。随着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菜篮子”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新阶段我省“菜篮子”工作的任务是:以保障长期稳定供给为目标,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和市场信息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实现由比较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卫生、安全转变,逐步实现由阶段性供求平衡,向建立长期稳定供给机制转变,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肉”,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突出重点,落实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主要措施
  为完成新阶段“菜篮子”工作任务,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
  要积极采用、推行“菜篮子”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抓紧补充制(修)订以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为重点的地方标准,使“菜篮子”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逐步实现标准化的生产与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抓紧重点建好省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基础上,各地要陆续建设完善地(州、市)、县(市、区)级质检机构。省农业厅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常规性的监测制度,建立长效监督约束机制。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社会监督,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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