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做好网点布局调整与完善工作。按照科学合理、减轻经济负担、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办学的原则,从学生实际利益出发,处理好规模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确保布局调整工作有利于巩固“普九”成果,有利于提高整体办学水平与质量,有利于杜绝新的辍学现象发生。要结合布局调整,通过采取扶持、联合、兼并等形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步伐,积极稳妥地做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工作。
(四)规范办学行为,营造宽松育人环境。坚持公办小学就近入学、小学升初中按学区免试对口入学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所有小学、初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测试(外语学校招生口语测试除外),严禁分快慢班、重点班。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组织国家、省规定以外的任何形式的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要充分开发和利用一切有利于学生成长和发展的教育资源,为学生营造全面发展、利于个性和潜能开发的成长环境。
(五)结合实际,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尽快满足初中生升高中的需求,进而有效解决初中辍学问题。
(六)建立助学机制,彻底解决贫困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问题。要通过政府拨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献爱心、捐资助学等活动,建立助学基金,并成立专门管理委员会,每年专题研究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发放、提供免费教材等问题。工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七)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教师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与辐射作用,促进全体教师的专业发展。要依靠教师高质量的教学吸引学生,依靠校园丰富的文化生活留住学生,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厌学问题。
(八)实施“绿证”教育,提高农村学生综合素质。农村初中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执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前提下,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大办学模式、课程改革力度,为农村学生自主选择课程提供空间,强化通用技能、职业意识、创业精神的培养,真正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九)积极改革评价观念,规范教学行为,切实把学生从繁重的课业负担与消极评价中解放出来。充分发挥评价在促进学生成长、教师素质提高、学校发展方面的教育功能,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在评价过程中不断促进教师和学生自我完善。小学除语文、数学外,其它课程不得组织统一书面考试;初中除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外,其它年级不得组织校级以上规模的统考,更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排榜公布;小学生考试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注重帮助学生发现和发展自己多方面的潜能和优势,增加学生的自信心,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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