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经贸委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云经贸中小[2003]197号)
各地州市经贸委,省级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切实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结合经贸部门的工作职责,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是各级经贸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1、认真抓好会议精神及文件的学习宣传。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省委、省政府赋予经贸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经贸委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要把会议精神和《若干意见》迅速组织传达到基层每一个干部,进一步提高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加大协调力度,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会议确定的各项政策、任务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把会议文件材料及各有关部门的配套政策汇编成册,印发各地各部门和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学习贯彻。采取举办培训班或在报刊上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学习和宣传工作力度,使会议精神及政策措施成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2、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措施。按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和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定期深入基层、企业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和掌握当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情况,研究提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年度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提出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工作建议。
3、努力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当地党委和政府做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协调和扶持工作。牵头做好相关政策落实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强化为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意识,确保《若干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切实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搞好服务
4、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产业导向。结合我省实际,按年度制定《云南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及《云南省工业行业近期发展导向》,适时在“云南经贸信息网”发布有关产业政策、产品供求及投资等信息,指导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减少盲目投资和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向省确定的烟草配套、冶金(有色)、化工、机电、医药、食品、制糖、建材八个重点行业方向发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我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传统产业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