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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鲁政办发[2003]71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鲁政办发[2003]71号
 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3]7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3〕63号文件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71号)精神,深入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对鼠药的生产源头、销售渠道和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整治,在年内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全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奖惩并用和禁疏并举的原则。市政府确定,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邮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市毒鼠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各市区、开发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区、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的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协调组织和工作机制,及时报告整治工作情况和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搞好分工协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案件查处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企业核查和灭鼠示范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场整顿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收缴鼠药的处理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事故救治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杜绝鼠药通过邮政系统传递由市邮政局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以及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造成非法生产、销售活动猖獗,或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强化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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