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推进企业改革,培育服务业大集团
鼓励兼并重组国有商贸、旅游企业,实行强强联合,让有实力的企业参与这些企业的改组改造。结合“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农产品贸易促进计划”和“优势产业发展计划”的实施,积极扶植外销型拳头产品,扶植和发展一批有规模的外向型龙头企业。放手发展民营企业涉足旅游、商贸等服务性行业。
(八)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特别是非义务教育和民办教育,进一步扩大教育消费市场。
四、加强领导和协调,给予适当政策支持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打一场“开拓市场、启动消费”的整体战
推进农工商贸旅结合、吃穿用住行结合、城乡结合、市内外结合,发挥各方面优势,形成促进消费的整体效应。全社会都要关心商贸、旅游业等服务性行业的发展,对全市性重要促销活动,加强领导和协调,并安排市领导出席。
(二)延长税收减免政策
鉴于“非典”对我市旅行社和旅店业的重创程度和其影响的滞后性,将市政府《关于对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的部分行业实行税收等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府发〔2003〕27号)中有关旅行社和旅店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延至今年年底。
(三)加强对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及对主要景区的环境整治
135米水位形成后,沿江区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水面漂浮物,尤其是奉节白帝城和巫山小三峡一带,严重影响了景区的环境。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
重庆市城市水域垃圾管理规定》所明确的职责分工,组建水面漂浮物打捞专业队伍,认真开展水面漂浮物打捞工作,确保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水面清洁,并从组织、人员、资金上保障成库后水面污染的长期防治。沿江各主要旅游景区(点)周边建筑拆除后的垃圾,也对景区旅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市级有关部门和所在县政府,要加大景区(点)周边建筑物拆除垃圾的清理进度,抓紧搞好景区周边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加快重点旅游景区的码头建设,积极推进重点旅游景区周边的退耕还林还草。
(四)为商贸、旅游促销活动创造必要条件
市政管理部门对在商业街、广场举办的重大节庆活动要大力支持,并对重点商业企业、旅行社等单位的促销活动也给予必要支持。在保证市政环境的前提下,不收费或少收费。同时,适当放宽户外广告管理,让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和旅游、商贸企业在举办促销活动时有一定的广告宣传空间,以营造活动氛围,保证促销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