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非法收购、贩运、倒卖成品油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9月份)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协调办公室。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组织力量明察暗访,摸清油气田区域及输油气管道沿线地区的非法采油气井点、寄生性厂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建筑、大型油库和气站周边违章建筑及阻挠重点油气工程施工案件、纠纷的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突出重点,明确主攻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下旬)
各地区、有关部门围绕既定工作目标,全面开展专项行动。在此期间,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将适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区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初)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工作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各级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1名政府分管领导为专项行动负责人,并制订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逐级建立整治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检查、督导。兰成渝输油管道经过的7个区县(市)和17个主要生产气田(藏)所在区县的政府,为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责任单位。重点责任单位务必切实落实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一清理存在的隐患,整治发现的问题,保障我市输油大动脉和主要供气田(藏)的安全。因工作不力导致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问题突出而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搞地方保护主义,怂恿支持涉油违法犯罪活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挂牌督办一批涉油案件,严厉打击侵扰油气正常生产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要着重对2000年以来的重大涉油气刑事案件以及2002年以来的所有涉油气刑事案件逐一进行梳理,并由市公安局从中确定一批案件直接挂牌督办,落实专人,抓紧破案。
(三)集中清理,重点治乱,堵源截流,根除涉油气违法犯罪活动的直接诱因
1.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厂点,强制恢复原地貌,依法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没收其非法所得。坚决拆除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