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抓住储存环节,阻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加强了对生产经营企业库存糖果、糕点的检查工作,确保假冒伪劣食品不流入市场。
(三)突出整治重点,严格依法查处
1.清理整治相关证照。凡从事糖果、糕点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在颁发的《营业执照》中核准相关的经营范围,否则一律不予核准。
2.清理整治生产经营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现有生产经营糖果、糕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部进行清理整顿,对在清理整顿中发现不合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律停业整改,整改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求转向或予以关闭。没有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过期的,坚决禁止从事糖果、糕点生产经营。
3.清理整治商品质量。对生产、流通领域的糖果、糕点类商品及其原辅材料进行质量抽查,重点检查有毒有害项目,对不合格的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公布抽查结果。
4.清理整治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糖果、糕点类商品外包装是否完整,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标准和合格证等标识是否完整,商标使用是否有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广告宣传是否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市场竞争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等。据统计,6月25日至7月30日,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卫生、质监、药监、公安等部门出动了执法人员41880人次,执法车辆5863台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05192户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1966件,案值160.53万元,其中:立案查处338件,案值71.48万元;销毁假冒伪劣糖果、糕点价值49.38万元,查处无照经营糖果、糕点案950件,案值332.8万元;取缔无证、无照经营1010户,责令停业整顿796户,吊销卫生许可证14户,吊销营业执照14户;没收、销毁生虫、腐败变质食品及原材料9204.22千克;捣毁无证生产经营地下黑窝点27户。
(四)加强生产经营者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在整治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糖果、糕点生产者和经营者学习《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他们的法制意识。为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着重对糖果、糕点生产者和经营者以及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的专家、教授讲解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