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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大庆油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二)下决心整治治安秩序混乱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问题。
  1、整治范围。凡是在我省范围内发生侵害油田犯罪和侵犯油田利益的问题,在哪个地方发生,就由哪个地方进行综合治理。
  2、整治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和单位:大庆、绥化、齐齐哈尔、哈尔滨市及省农垦总局。重点县(市、区):安达市、肇东市、肇源县、泰来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哈尔滨市道外区等。
  3、整治重点问题。地方小炼油厂违规建设、违法经营问题;土炼油炉、化油点屡禁不止问题;非法收购、贩运、倒卖油品问题;侵权打井、非法开采及破坏性开采油气资源问题;私拉乱接、非法占用油气田电气资源问题;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危及管道安全运行问题;严重扰乱油气田正常生产、工作秩序问题。
  (三)认真搞好查禁取缔工作。要抓住这次全国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对设置在油田及周边的废旧收购站、小土炼油厂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要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关、封所有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小炼油厂。
  (四)加强油田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帮助石油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及厂村联防、警企联防措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物,确保企业安全。
  二、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市、县(区)政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尽快形成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8月中旬至11日下旬)。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破获一批涉油大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清理取缔非法厂点和清除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建筑物,整顿和规范油气开采、原油加工、油品运销和油区用电秩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实现整治目标。省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区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进行。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上旬)。各有关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政府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要进行总结。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黑龙江省整治大庆油田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省长王东华同志担任,省公安厅、经贸委、监察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省公安厅经济保卫处。重点地区也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实行整治工作责任制,统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和石油企业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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