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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二)各种矫形及生理缺陷的手术、检查治疗项目:如腋臭、兔唇、口吃、平足、牙列不整、义齿修复(包括桩冠、套冠、安装义齿)、种植牙、鼻鼾及各种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费用。
  (三)各种健美治疗项目:如减肥、增胖、增高等项目费用。
  (四)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出境体检、职业体检、职工体检、疾病普查等项目费用。
  (五)各种预防、保健性项目:如保健按摩、自动按摩床治疗、药物蒸气治疗、药浴、体疗健身、各种疫苗预防接种、预防服药、预防注射以及疾病的普查普治和预测、社会调查、跟踪随访等费用。
  (六)各种医疗咨询、健康预测:如心理咨询(住院精神病人除外)、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等费用。
  (七)各种医疗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等法医学鉴定、医务劳动鉴定、伤残等级鉴定、职业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各种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费用。
  四、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一)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光子刀、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微电极导向立体定向治疗术、人体生命信息诊断仪、氦氖激光血管内照射治疗、血液光量子疗法、升白细胞治疗仪、糖尿病治疗仪、肝病治疗仪、脉管治疗仪、周林频普仪、经络诊断仪、电脑诊断仪、微循环检查仪、多功能锻炼仪等各种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费用。
  (二)各种康复、治疗器械:如矫形鞋、助力器、助听器、健脑器、皮下给药装置、电话传输心电图监护系统(心脏BP机)、眼镜、义齿、义眼、义肢等费用。
  (三)各种自用的按摩、保健、治疗用品:颈托、腰托、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平足托、疝气带、护膝带、扩腰带、钢背心、钢腰围、钢头颈、热敷带、药带、药枕、药垫、拐杖、轮椅、健身按摩器和各种磁疗用品及家用检测治疗仪器等费用。
  (四)市物价、卫生、财政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
  五、治疗项目类
  (一)各种器官或组织移植时,其购买器官源或组织源费用。
  (二)除心脏瓣膜、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之外的人工器官安装和置换的费用。
  (三)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骨、皮肤、血管、骨髓移植以外的器官和组织移植费用。
  (四)近视和斜视矫形术费用。
  (五)戒烟、戒毒的费用。
  (六)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住院精神病人除外)、平衡医学疗法、营养疗法和各种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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