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物价、卫生、财政部门所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必须使用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
凡不使用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市社会保险机构不予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偿付诊疗项目与生活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临床诊疗的实际情况每两年修订一次,并在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互联网网站上公布。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偿付诊疗项目与生活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附件 深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偿付
诊疗项目与生活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一、医疗服务类
(一)挂号费、特诊诊金费、门诊及住院病历工本费。
(二)各种检查治疗加急费、院外会诊费、各种医疗风险保险费、滞纳金费、门诊煎药费。
(三)各种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如点名手术、点时手术、点名会诊、点名检查、点名护理、自请护士、家庭医疗保健等)。
二、生活服务设施类
(一)就(转)诊交通费、会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担架员随急救车出诊费等。
(二)超过市社会保险机构规定标准的住院床位费用(具体支付标准在协议书中明确)。
(三)陪护费、陪人床费、护工费、洗理费、伙食费、营养费、药膳费。
(四)使用空调、电话、电视、电炉、煤气、电冰箱、食品保温箱、洗头加电吹风等费用。
(五)损坏公物的赔偿费用。
(六)特需服务的项目和服务设施费。
(七)文艺活动费用、书刊报纸费。
(八)尸体料理费、尸体冷藏费。
(九)各种与诊疗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如脸盆、口盅、餐具、牙具、拖鞋、卫生塑料袋、卫生纸费、尿布费、排尿排便器具费、清洁费、押瓶费等)。
三、非疾病治疗类
(一)各种美容、整形项目:如皮肤色素沉着、痤疮、疤痕美容、激光美容、脱痣、激光平疣、除纹身、除皱、除眼袋、雀斑、老年斑、开双眼皮、洁牙、镶牙、治疗白发、秃发、脱发、植毛、脱毛、隆鼻、隆胸、穿耳洞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