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组:组织协调卫生专业执法部门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报告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工地、地下空间、学校及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信息组:负责实时收集、分析境外及国内其他地区疫情信息;实时收集全市疫情、病情及流调信息,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及趋势预测,编写有关报告,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掌握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状况,提出防治工作的建议。
后勤保障组:负责收集、统计、评估防治工作所需物资储备;保证充足的物资供应和及时调运。
宣传组:对广大市民开展防病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搞好社会动员工作。
(三级疫情的组织领导体系框图见附件十三)
(二)防控措施
全市保持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在坚持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医院防控。对接收病人医院的病区实施封闭隔离,切断传染源。二级以上医院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加大对门(急)诊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导原则(试行)》和《北京市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要求,切实发挥院感管理组织的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门(急)诊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运到定点医院治疗。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医院门(急)诊的预检分诊工作、发烧门诊防护规范和操作流程等定期进行全面检查,严防造成院内交叉感染。
2、社会防控。对疫情发生地点和发病人员实施必要的隔离控制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患者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县CDC负责组织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分散隔离或集中隔离,市和区县CDC按照既定规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访传染源,对疫点进行消毒。
市、区县CDC接到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派出卫生防疫小分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对患者所接触的物品及有关场所进行消毒,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工作。
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派出督导组,与卫生专业执法部门共同对建筑工地和民工生活区、出租房屋、地下空间、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及人口密集场所、交通路口等执行体温监测、定期消毒及其他防控措施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督查。
学校实行每日定时测量体温、活动审批和出入门管理制度。建筑工地设立专职卫生负责人,负责体温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三)医疗救治
启用地坛医院。地坛医院在接到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的命令后24小时内人员全部到位,做完各项准备工作,具备接收患者条件。支援医院(北大人民医院、北京胸部肿瘤结核病研究所和东直门中医院)在接到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支援命令后24小时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派出增援人员和设备,到达地坛医院。
二、二级响应
市CDC组织专家预警委员会作出二级疫情预警后,经市卫生局报请市政府和联合工作小组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一)组织领导体系
在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联合工作小组领导下,成立市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主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指挥部设在市政府,下设办公室、信息组、医疗组、防控组、监督组、物资组和宣传动员组等,由市政府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承担联合工作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各组职能分工如下:
办公室: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承担沟通联络、组织协调工作;承办相关政策研究及文稿起草工作。主要由市政府办公厅、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法制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