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烧门诊设立在专门区域,就诊流程完全独立。设立留观室,对可疑发烧病人送指定医院观察病房。完善发烧门诊内部规范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三)急救转运
市、区(县)120急救中心配置专门车辆分别用于运送非典型肺炎诊断患者和疑似患者。全市120急救资源实行区域联动,统一调配。转运工作按《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病人救护车统一调度工作的通知》(联合工作小组办公室文件[2003]3号)进行。
(四)定点医院与对口支援体制
1、确定地坛医院、佑安医院、胸科医院、小汤山医院为集中收治非典型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
2、疫情发生时,按预警级别启用相应的定点医院,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启用相应数量病床,分别收治临床诊断及疑似患者。确定地坛医院备用病床数为200张,其中ICU床位数6张;佑安医院备用病床数为180张,其中ICU床位数6张;胸科医院备用病床数为360张,其中ICU床位数6张;小汤山医院备用病床数为800张,其中ICU床位数4张。
3、继续保留对口包干支援体制。地坛医院由北大人民医院、北京胸部肿瘤结核病研究所和东直门中医院支援;佑安医院由朝阳医院、协和医院和广安门中医院支援;胸科医院由天坛医院、同仁医院、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和北京中医院支援;小汤山医院由北大医院、北医三院、安贞医院、友谊医院和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支援。
4、定点医院与支援医院成立由主要领导参加的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日常交流与沟通。做好设备维护、队伍培训和人员编队,确保定点医院被启用并需调用医疗力量时,支援医院能够迅速组织医护力量进入受援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5、确定302医院为部队系统定点医院,负责收治本系统临床诊断及疑似患者;铁路、民航部门确定相应定点医院,负责收治本系统发现的临床诊断及疑似患者。
(五)专家队伍
成立医疗救治专家队伍,制定和完善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对临床治疗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院感管理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根据救治工作需要,设立重症抢救组、会诊组、院感组、中医组、精神卫生组等专家组(有关名单见附件十二)。
(六)医院应急预案
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医院今冬明春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应急预案。定点医院做出人员、物资、设备的详细测算和需求计划,并加强人员培训。支援医院做出人员培训和梯次调配计划。
第四部分 疫情应急响应
一、三级响应
市CDC组织专家预警委员会作出三级疫情预警后,经市卫生局报请市政府和联合工作小组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各医疗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一)组织领导体系
在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联合工作小组领导下,成立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协调卫生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总指挥。指挥部设在市委卫生工委和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与指挥协调,向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联合工作小组和市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指挥部下设联络组、疾控组、医疗组、监督组、信息组、后勤保障组等。联络组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其余各组组长均由市委卫生工委和市卫生局分管该项业务的负责同志兼任。各组职能分工如下:
联络组:承担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能。组织协调铁路、民航、口岸等部门的检查检疫工作;完成联合工作小组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由市政府办公厅、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建委、市教委、市外办、公路、铁路、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组成。
医疗组:制定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医疗机构诊断、治疗抢救和防护工作,督促检查医疗机构落实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提出医疗卫生资源调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疾控组:指挥、协调市和区县卫生防疫小分队开展流调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检查重点地区的隔离、消毒工作;组织协调疫病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