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3年10月中旬前,对建成区所有预留地、待建地内的非法临时搭建和垃圾、渣土进行全面清理,消除“四害”孳生地,设置围档,年底前进行简易绿化,安排专人管理。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为协办单位。
(5)2003年8月中旬前,开始对建成区的乱张贴、乱涂写和布幅广告进行全面清理。采用清洗、追呼等多种方式加强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纠正。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城管办为协办单位。
(6)2003年8月中旬前,对市内公路、高速公路及铁路沿线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清除绿化带及道路、铁路沿线垃圾,提高路面及周边地带的环境卫生质量。市公路局及高速公路股份公司为市内公路、高速公路的责任单位,广深、平南铁路有限公司为铁路沿线责任单位,各区政府为协办单位。
(7)2003年底前,落实集贸市场专人巡回保洁制度;2004年底前,完善市场给排水设施,保持市场上下水设施完好,公厕达到二级标准,备足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四害”密度达标。各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为协办单位。
(8)从2003年8月起,每季度对公共场所的“四害”统一灭杀一次,年底前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市属公共场所(包括广场、隧道、绿化带等公共区域)由市城管办负责;建筑工地由市建设局负责;市政排水管网、电信电缆沟、河道分别由市水务集团公司、广电深圳分公司、市水务局负责;铁路沿线由广深、平南铁路有限公司负责;区属公共场所由各区政府负责;各住宅小区、工业区、旧屋村的除虫灭鼠工作由物业管理单位或业主负责。
(9)从2003年8月起,公交运营车辆和出租车每天整车清洗2次,保证车厢外无污渍、油渍,车厢内干净卫生,无垃圾、污物,车窗玻璃干净明亮。市交通局为责任单位。
(10)加强对社会上的招嫖、制贩假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深挖幕后组织者和操纵者,市公安局为责任单位。加强对街头、马路上乞讨人员和卖花女等的清理,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为协办单位。
(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目标要求
近期重点解决福田河、新洲河、大沙河黑臭问题,2005年达到景观要求。全面加快深圳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茅洲河、布吉河等主要河流的综合整治工程。2005年底前,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流经城区河段消除黑臭。
2.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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