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黑政办发[2003]41号 2003年8月12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完善食品监管体制,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食品的消费安全。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食品放心工程的重点。“放心食品”是指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符合有关卫生和技术标准的上市食品。突出治理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污染源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抓好米、面、肉、肉制品、蔬菜、水果、糖、油、蛋、酒类、调味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品种质量;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特别是大中城市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重点品种批发、零售;餐饮消费;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
(二)食品放心工程的目标。以质量、卫生、安全为主题,通过阶段性整治,到2003年底基本达到的目标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和违规使用限用农药、兽药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重点食品品种安全质量合格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意识有所增强。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抓好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污染的治理,从源头提供放心食品。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地环境监管,严格质量标准,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全面实施农产品安全监测制度。使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率明显下降。
主要措施是: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以解决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为突破口,进行植物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整治;以严查“瘦肉精”污染为主线,进行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以查氯霉素污染为切入点,进行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整治。严格按农业部公告发布的禁用和限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要求,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管理的力度。加强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进行综合监督和检查,对重点品种整治效果作出评价。此项工作由省农委、畜牧局抓好实施。
(二)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控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重点抓好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操作规程,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标准体系以及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在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食品认证制度,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取消生产资格,确保主副食品的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