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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意见

  到2010年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060万千瓦,其中提灌机械动力达200万千瓦;农业机械化水平由目前的25%力争提高到40%。
  三、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农业机械是重要的农业工程技术载体。要以“双百工程”为主线,支持农机部门在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村运输等方面发挥作用,不断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要大力推广设施农业、肥料深施、秸秆还田等农机化先进技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要用先进技术、先进设施装备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不断创新农机服务模式,要立足大农业,抓好农机与农艺的结合,推进农机标准化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形成“农户+农机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的农机作业服务联合体,促进农业效益、农产品质量和优势农产品竞争力的提高。
  要把农机化服务的范围、覆盖的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发展,由大田作业向设施农业发展,由种植业向畜牧、水产、养殖业发展,由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大力引进、研发、推广新机具新技术,为“百万工程”制种、育苗、耕作、播种、提灌、植保、收获、运输等,提供机械化技术装备和作业服务,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百万工程”市场化运作、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要广泛利用现代机械化加工技术,促进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提高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行业的优势,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加速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百镇工程”建设。
  四、强化农业机械化监督管理
  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重庆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重庆市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重庆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切实保障农机主管部门履行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
  要重视农机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作用,加强农机科技队伍建设,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素质。对技术性较强、服务质量要求较高、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修理、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等职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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