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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杭州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失效]

  4、参与与本行业有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建议;
  5、发布行业信息,引导市民消费,培育服务品牌,接受群众监督。
  (四)建立服务标准,加强职业培训。市各有关部门要制订相关的标准,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职业素质,并确定不同等级家政服务的收费标准,实现优质优价。
  (五)加强产业化研究,打造服务品牌,提高杭州家政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借助高等院校及社会科研力量,对促进杭州家政服务产业化课题进行专门研究。要培育龙头企业,打造品牌企业,引导家政企业向专业化、规范化、产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
  (六)将家政服务业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依法加强管理是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有关部门要根据家政服务业的行业特点,加快制订和完善相关的法规。
  (七)切实加强对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是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关键。为此,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贸易、财政、编办、劳动保障、民政、工商、宣传、质监、妇联、工会、法制、公安交警等部门参加的促进杭州市家政服务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贸易部门主要负责对家政行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及行业产业化的研究,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工作,协调家政行业与其他有关方面的关系,筹建杭州家政网;财政部门负责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的落实及具体实施规定的制订,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家政服务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对象的认定,发展从事家政服务的非正规就业组织,对家政企业用工进行监督管理,对家政协会、企业的培训进行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的有关方案;民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服务社会化的方案,做好社区服务网络与家政服务网衔接的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家政服务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和市场管理,为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创造公正、平等、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宣传部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家政服务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法制部门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或组织起草我市家政服务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订家政服务业行业服务标准;交通、交警部门负责制订、落实扶持搬家运输车辆营运的有关政策;妇联、工会等组织要积极参与有关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工作,教育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观念,组织他们参加家政服务再就业岗位培训,帮助他们在家政服务领域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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