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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等四项重点工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省科技厅:负责畜牧业发展技术需求的征集汇总;负责畜牧业科技项目的安排和关键技术课题的研究;负责畜牧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畜牧业质量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负责生产、经营领域的畜产品质量监督。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畜牧业生产用地安排。
  省统计局:负责畜牧业发展指标的统计和分析。
  省农业开发办:负责畜牧业发展项目和资金安排。
  省扶贫办:负责安排落实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畜牧业的项目和资金。
  省农业银行:负责畜牧业加工企业、大型养殖场和贫困农户的信贷资金安排。
  省国家开发银行:负责畜牧业加工企业项目的信贷资金安排。
  省信用合作协会:负责农户养殖项目的信贷资金安排。
  省农科院:负责引进、研究、试验优质高产青贮玉米、牧草作物;负责牧草种植技术的培训和推广。
  东北农业大学:负责畜牧业实用型科技人才的培养;负责畜牧业成熟技术的组装集成和示范;负责指导基层畜牧科技人员的培训;负责畜牧业高新技术和课题攻关。
  省委宣传部:负责畜牧业发展的宣传报道,在全省形成大力发展畜牧业的舆论氛围。
  省妇联:负责组织广大妇女发展畜牧业。
  (三)办公室职能:调查研究,提出各种规划、政策、方案和预案;负责指导、检查、督办;协调有关方面,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种问题,为企业和基层搞好服务;负责目标责任制考核,推进畜牧业各项目标的落实。
  四、工作目标
  (一)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掌握情况,及时通报推进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三)抓好典型,用典型推进畜牧业的发展。
  (四)协调各方,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意见。
  五、近期工作安排
  (一)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组成畜牧业发展规划起草工作小组,由省畜牧局牵头,省计委、农委、财政厅、经贸委等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参加。在做好先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发展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实现种植业与畜牧业主辅换位的条件与可能:从市场、资源、结构调整、社会发展及宏观产业政策等几方面予以具体分析和论证,得出基本结论。
  2.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包括2005年、2010年、2015年畜牧业产值、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主要品种的存出栏量、畜产品产量、加工能力、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农村人均牧业收入的规划指标,形成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3.发展重点与区域布局:明确奶牛、肉牛、生猪为全省重点发展的主导品种;同时依据各地具体条件,积极发展肉羊、蛋禽、肉禽、绒山羊和以毛皮动物为主的特种养殖品种;并按比较优势原则,确定优势地市、县(市、区),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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