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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等四项重点工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种植业和畜牧业的主辅换位,尽快把畜牧业建设成为我省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使畜牧业在农村奔小康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工作组及办公室组成
  成立省做大做强畜牧业工作组。
  组 长:申立国(副省长)
  副组长:李延芝(省长助理)
  成 员:马 滔(省计委副主任)
      王兆斌(省农委助理巡视员)
      王庆江(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佐策(省经贸委助理巡视员)
      潘 忠(省科技厅副厅长)
      姚贵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德香(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曲志深(省统计局副局长)
      陈 华(省扶贫办主任)
      范喜清(省农业银行行长助理)
      王君藩(省信用合作协会副理事长)
      姜树蔚(省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韩贵清(省农科院院长)
      康翰卿(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包 军(东北农业大学副校长)
      赵勤义(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忠奎(省畜牧局局长)
      运连鸿(省农业开发办副主任)
      张爱民(省妇联副主席)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局。
   办公室主任:李延芝(兼)
   副 主 任:李忠奎(兼)
  三、工作职责
  (一)工作组职能: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协调推进。
  (二)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省畜牧局:负责提出畜牧业发展规划意见;负责提出畜牧业良种繁育、动物防疫、草原改良建设、饲草饲料生产、技术服务、畜产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计划和资金;负责畜牧业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和综合业务工作;负责提出畜牧业发展的目标及市场预测和调查;协调、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畜牧业推进工作的落实情况。
  省计委:负责畜牧业发展项目的计划安排,落实项目资金。
  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协调落实畜牧业发展资金。
  省农委:负责组织、协调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及宏观情况的汇总和综合;抓好青贮饲料、饲草种植、草原改良技术推广;负责抓好省级畜牧业龙头及加工企业的建设和绿色畜产品的发展。
  省经贸委:负责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划、发展及其技改项目资金的安排。
  省外经贸厅:负责开发畜产品国际市场,扶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出口创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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