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
2003年-2005年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03年8月6日 沪府发[2003]49号)
为了加快推进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对建设社会诚信体系的认识不断提高
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步比较早,九十年代中期,市政府有关部门就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1998年底,人行上海分行和市信息办组织专题调研,提出了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设想。整个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1999年8月开始的起步阶段;二是从2001年10月进入拓展阶段;三是以市委提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为标志,进入深化阶段。
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本市各界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普遍提高,对社会诚信体系内涵特征的认识逐步清晰。社会诚信体系包括联合征信服务系统、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诚信活动三个层面,其核心是社会信用制度,包括健全的信用法律规范和高效的信用管理体系,规范的征信服务机构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发达的信用交易和信用消费市场,以及有效的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机制等。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对于规范经济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扩大信贷规模、拉动内需市场、降低交易成本、改善投资环境、营造全社会信任氛围,有着重要的作用;对把上海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个人和企业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基本建成
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于2000年7月1日开通,目前已采集了316余万市民的信用记录,包括个人消费信贷、水电煤电信缴费、大学生助学贷款、租赁、注册会计师、司法等方面的信用记录,出具个人信用报告84余万份,日查询量达到4000份左右;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于2002年3月28日开通试运行,目前已采集了全市59万户企业的信用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信用等级信息、行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国资绩效考评信息等。
三、行业信用管理和社会诚信活动取得一定进展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本市一些重点行业的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人行上海分行开展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市工商局改革1986年以来开展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活动,2003年建立了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体系,由市场化、社会化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定;市财税部门开展了预算、财务会计、企业纳税、内部行政等信用等级分类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信用管理也纳入了联合征信数据库;市商委开展了商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的“申城万店无假货”、“诚信服务月”等商业诚信主题活动;市人事局开展了人才业绩档案建设工作,已建档6万余人,出具人才职业诚信报告5千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