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于2000年7月1日开通,目前已采集了316余万市民的信用记录,包括个人消费信贷、水电煤电信缴费、大学生助学贷款、租赁、注册会计师、司法等方面的信用记录,出具个人信用报告84余万份,日查询量达到4000份左右;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于2002年3月28日开通试运行,目前已采集了全市59万户企业的信用信息,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信用等级信息、行业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国资绩效考评信息等。
三、行业信用管理和社会诚信活动取得一定进展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本市一些重点行业的信用管理和服务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人行上海分行开展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市工商局改革1986年以来开展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活动,2003年建立了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体系,由市场化、社会化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定;市财税部门开展了预算、财务会计、企业纳税、内部行政等信用等级分类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信用管理也纳入了联合征信数据库;市商委开展了商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的“申城万店无假货”、“诚信服务月”等商业诚信主题活动;市人事局开展了人才业绩档案建设工作,已建档6万余人,出具人才职业诚信报告5千余份。
四、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管理不断加强
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由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负责,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牵头、主要综合部门和监管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织、推进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为规范个人信用征信活动,市信息办和人行上海分行联合发布了《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办法》。为加强信用档案管理,市档案局和市信息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信用档案管理的意见》。
此外,市有关部门对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信用产品的使用作了一定的制度性安排,失信惩戒机制也初步形成。
第二部 分任务
一、加强社会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设
(一)实施原则
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以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为运作主体,通过整合分散在社会各方面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并对各种信用信息进行科学加工、有效披露和归档,切实解决信用信息不全、查询不便的问题,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充分利用。
(二)行动目标
1、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2005年,信用记录入库人数达到500万,其中,具备信贷消费能力人群入库比例从45%增长到70%以上,非上海市民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居民信用记录的入库数有显著增长,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初步具备区域性服务能力。业务覆盖范围从银行信贷消费为主,向社会其它5个以上领域扩展;个人信用产品与服务种类从目前的2个(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评分)增加到5个左右,使个人信用信息更趋于立体化,从而进一步丰富征信产品的内涵和潜在价值,最终体现征信产品的个性化和其所具有的高附加值,完善个人信用产品的梯次化进程,使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从目前的每日4000份增加到10000份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