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2003]4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目标,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按照“政府推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权威发布”的方针,坚持统一设计、联合建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风气,树立诚信重庆的国际形象,从根本上优化我市的发展环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奋斗目标。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是:经过3至5年的努力,逐步实现“一个保障、两个平台、三大体系”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
(一)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标准及有关法规,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法规保障。
(二)建立信用信息基础平台,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服务和应用的技术支撑;建立信用监管平台,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提供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构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初步形成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切实强化政府信用,显著提升企业信用,初步建立个人信用,争取将重庆建设成为城市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的地区。以企业信用为重点,按照联合征信的方式,建立覆盖全部独立法人企业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根据信用市场的发育状况,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建立市和区县(自治县、市)联网的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城市信用管理体系开始运转,政府公信力得到加强,信用中介行业得到发展,部分企业信用缺失的突出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公民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守信奖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发挥作用,失信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风气逐步形成,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