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继续破除行政性垄断和行业性垄断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企业和市民都能够得到更优质的服务,破除行政性垄断和行业性垄断势在必行。
1.9月底以前对全市行政性垄断和行业性垄断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破除行政性垄断和行业性垄断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2.以中介机构、行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为突破口,破除行政性垄断。2003年,各类中介机构、行业组织一律与行政机关彻底剥离,使行政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行政机关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不当要求,严禁以行政权力为后盾强买强卖、指定服务、搭售报刊等行为。
3.以供水、供气行业改革为突破口,打破供水、供气行业中的行业性垄断,以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海内外投资。电力、公交、市政等行业要深化改革,逐步允许社会资金、国外资金采取独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建设和运营。电力、供水、燃气、邮政、通信等行业要改进工作方式,改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4.工商、监察等部门要根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查处行政性垄断和行业性垄断。创造一个经营者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参加)
(六)继续推进政务公开
继续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政府形象。
1.统一思想,全面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建设任务。未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区县(自治县、市)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务必在年内建成。合理设置机构,提高人员素质,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服务功能。加强管理,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2.严格实行行政审批单轨制。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进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原单位不再直接接件受理。各地区市级直管部门应无条件地进入当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按照大厅的统一要求开展工作。
3.依靠信息化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优化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运作方式,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政府公共信息网”建设,做到内容丰富,信息及时,方便群众,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功能。各地区和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主要负责人电子信箱或公开电话,及时处理市民反映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