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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3年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计委参加)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在近两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精减项目、减少环节、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明确责任、强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0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做到“应减必减”。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继续取消、调整、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市级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实际,在过去项目清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清理,提出保留、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方案。各地区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2.以改革基本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对全市基本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及其相关收费项目进行清理。8月31日前,市建委要会同市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市政委、市园林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组织论证,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后续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审批运行机制。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替代措施,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公示目录,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4.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行使行政审批权力要实行“审监分离”,加强内部监督。各部门在9月30日前完成本部门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制定重庆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规定,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建委、市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市政委、市园林局、市环保局等参加)
  (三)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重庆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形成社会诚信风尚,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我市国际形象,具有重大意义。要按照“政府启动、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权威发布”的方针,发挥政府的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做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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