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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意见

  (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依靠信息化推动电子政务建设,优化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运作方式和工作流程,改进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加快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建设,提高政府信息的利用效率及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网上办公。不断充实、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努力扩大网上服务领域,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到2007年前,全市基本建成电子政务框架,逐步实现公务员网上办公和在线服务。
  (十一)建立完善决策论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行政决策之前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严格执行综合分析→拟定方案→评估论证→筛选择优的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2005年前,要建立政府重大决策立项调研制度。重大决策要先立项、先调研,正式决策时要有立项调研论证报告。要加强发展战略的超前咨询和重大决策事前咨询,提高决策的预见性和创造性。2003年,要在总结政府法律顾问、参事和科技顾问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对咨询内容、咨询方式等方面作出制度性规定。
  (十二)推行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制定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对事关全局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依照程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列席制度、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和群众接待日制度。2003年内,政府文件除法律、规章规定不宜公开的外,全部通过政府网站、公报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2005年前,制定出台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办法,同时完善社会信息反馈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和有效性。
  (十三)建立完善与驻渝外国领事馆、在渝外资企业例会制度。2004年前,要在现有基础上,建立政府与外国驻渝领事馆、在渝外资企业的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政府的政策,征求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推进行政法治化
  (十四)强化政府法律责任机制。强化政府对人大负责的法律责任意识,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依法接受人大的质询。强化与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意识,加强政治协商的制度化建设,提高政治协商的规范性、经常性和超前性。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与全体公务员的法律责任,依法全面规范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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